按照我院复试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我院石油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15日。我校拟录取的考生,须在待录取通知发出的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过时未接受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我校不再另行通知;拟录取的考生在我校发放待录取通知时,如已接受了他校待录取通知,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我校不再另行通知,并将依次递补录取其他考生。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时间另行通知)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和《体检报告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上两项材料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非全日制研究生拟录取后,须在2021年6月1日前提交定向协议书,不能按时提交协议书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申诉渠道:
联系人:侯老师,电话:0591-22865220,邮箱:lxhou@fzu.edu.cn
我院石油化工学院
2021年4月13日
考生姓名 | 考生编号 | 复试*码 | 复试专业名称 | 复试录取权重 | 复试录取成绩 | 录取总成绩 | 录取意见 | 学习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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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婷 | 114141162064676 | 081701 | 化学工程 | 0.4 | 74.33 | 61.53 | 拟录取 | 全日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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