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5级拟录取的硕士生:
我校规定拟录取的考生人事档案寄到我校,并通过我校审查通过后,才予以发放录取通知书。请领到《调档函》的同学按照要求于2015年5月15日前将档案寄到我院,应届生在规定时间无法寄达,请考生所在学院出具证明,证明主要内容为该生预计毕业的时间、档案能寄出的大致时间等,证明请寄到调档函上标明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城学园路2号我院石油化工学院,蒋林娟老师收,邮编350116,联系电话:0591-22865228)。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开具说明:考生若是党员,请凭录取通知书开具转移介绍信,本省生源的,接收党组织名称为“hbs02红宝石线路党委”;外省生源的,接收党组织名称为“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5月15日前只是调取人事档案,党员档案材料及组织关系介绍信请于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再办理。
我院石油化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