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对象
获得所在高校2022年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在国家教育部“推免申请系统”填报志愿的考生,参加复试的考生请加入钉钉群(群号:33810278,实名验证),便于后续复试工作的通知。
二、招收类别及招收专业、代码
(一)硕士生
学术型:化学工程(081701)、化学工艺(081702)、工业催化(081705)、化工装备与控制工程(0817Z2)
全日制专硕:化学工程(085602)
(二)直博生
化学工程(081701)、化学工艺(081702)、工业催化(081705)
三、推免生招生指标:硕士生招生人数60人,直博生招生人数7人。
四、第二批复试时间:2021年9月29日下午14:30进行第二批接收推免生
复试工作。
五、复试方式、复试内容、成绩计算
1、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当前福建省疫情防控需要,我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平台:我院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登录地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作为硕士研究生远程复试平台,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系统,考生需同时下载安装以上两个平台,提前熟练操作并完成设备及网络调试(具体注意事项见附件1)。我院将于复试前召集所有考生与复试工作人员按照真实的复试过程开展模拟演练,后续将会有详细通知,敬请关注!
2.学院在网站上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网络复试,错过复试时间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序号 |
复试内容 |
时间 |
分值 |
1 |
英文个人陈述 |
2分钟 |
20分 |
2 |
PPT报告(每位学生做5分钟的PPT汇报,汇报内容大致为:本人本科期间参与科研项目情况或对一篇外文期刊文献做综述报告、在读期间所发表论文、专利或其他获奖情况等。) |
5分钟 |
40分 |
3 |
综合能力测试 |
13分钟 |
40分 |
总分 |
100分 |
六、申请提交材料,请考生于每一批复试前一天将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 35536774@qq.com (压缩文件名为:报考专业-姓名,如:化学工程-张三),并于每一批复试前一天将此资格审查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里的每一个文件命名:报考专业-姓名-清单名)上传至“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经审查如下材料,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1)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hbs02红宝石线路202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申请表(附件2,可在系统提交后打印)
(3)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红色或者蓝色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提交复印件)
(5)学生本人签名的《hbs02红宝石线路 2022 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3)
(6)学生本人签名的《hbs02红宝石线路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附件4)
(7)申请直博生须提交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附件5)
以上材料须本人签名确保真实。
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提交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附件6),该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八、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向报考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均不予录取。
九、拟录取名单公布:
复试结束后,根据复试总成绩高低分专业分类别确定拟录取顺序和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小于6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及成绩,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正式的录取名单以校研究生院网站为准。
研招办审核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收到“待录取通知”24小时内须予以确认接受,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接受我校待录取后一律不予解锁)。
研招办汇总全校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后,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名单须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不予录取的情况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
2、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资格审查不合格。
3、复试成绩不及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及格)。
4、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
5、提供虚假信息。
十一、复查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有机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参加复试。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二、公示及申诉渠道:
接收推免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或需申诉者,请在工作日拨打电话:0591-22865226( 刘老师)
我院石油化工学院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