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转: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14 阅读量: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校研[2015]9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hbs02红宝石线路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福大研〔2011〕1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学制内在读,已交清学费,培养方式为“非定向”的2012级、2013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已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不再重复参评。

二、参评基本条件和要求

参评基本条件详见《hbs02红宝石线路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附件一)。其中,学生综合成绩的计算依据为《hbs02红宝石线路研究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附件二)。

2013级2.5或3年学制的,已开题,以开题报告质量与阶段科研成果为主要依据,具体按照附件一第三条第4点,未按时开题但有突出成果的可参评。

2012级3年学制和2013级2年学制的,主要以论文进展与科技研发阶段性成果为主要依据,如以第一作者(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也可)发表二类以上论文、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成果得到应用等。

除此之外,需特别注意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一)凡申请特等奖、一等奖者,根据对不同年级不同学制的要求,需经所在培养单位进行开题报告或论文进展公开答辩,实行末位淘汰制,答辩通过者,方可上报研究生院。各培养单位要认真组织好遴选和答辩工作,应将答辩时间、地点在举行前3天报研究生院备案,研究生院将对答辩过程进行随机检查。

(二)在推荐候选人的获奖等级和排名时,既要重视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又要注意考察申请人开题报告质量以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应将本次开题报告或论文进展公开答辩成绩作为衡量评奖等级和排名的重要依据。

(三)各培养单位上报名单时应明确推荐优先顺序,并附上公开答辩成绩。研究生院将组织同行专家对各学院推荐和上报的优秀学业奖人选进行通讯评议和专家组现场差额评选,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其中申请特等奖的候选人,必须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开题报告答辩会。每生答辩汇报时间为15分钟(不同年级不同学制答辩PPT要求与提纲详见附件三、附件四),答辩会将以研究生学术论坛的形式向全校师生开放,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未按规定程序申报和评选优秀学业奖人选,其推荐和评选结果无效。

 

三、评选名额

根据各专业人数,以及名额向工科、艰苦专业倾斜,向培养质量好的单位倾斜的原则,初步确定推荐候选人数量如下:

2012

学院

专业

特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车辆工程

0

1

1

2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机械工程

1

1

2

4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生物工程

1

1

2

4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食品工程

0

0

1

2

空间中心

测绘工程

0

1

2

3

外国语学院

英语笔译

0

1

3

6

外国语学院

英语口译

0

0

2

3

法学院

法律(法学)

0

1

3

5

法学院

法律(非法学)

2

2

10

19

2013

学院

专业

特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电气工程

2

3

7

13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控制工程

0

0

1

2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车辆工程

1

1

2

4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机械工程

1

1

3

6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计算机技术

2

2

6

12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软件工程

0

1

2

4

石油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

1

3

4

8

土木工程学院

建筑与土木工程

2

4

9

16

土木工程学院

水利工程

0

1

1

2

环境与资源学院

地质工程

0

0

1

2

环境与资源学院

环境工程

0

1

2

3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生物工程

1

1

2

4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食品工程

0

0

1

3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与通信工程

1

1

5

9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集成电路工程

1

1

2

5

化学学院

制药工程

0

0

1

3

紫金矿业学院

地质工程

0

0

1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

1

1

5

7

空间中心

测绘工程

1

1

3

5

经济与管理学院

工业工程

0

0

1

2

经济与管理学院

国际商务硕士

0

0

1

2

经济与管理学院

会计硕士

1

3

12

22

经济与管理学院

金融硕士

0

1

4

6

经济与管理学院

应用统计硕士

0

0

1

2

经济与管理学院

物流工程

0

1

3

5

外国语学院

英语笔译

1

2

6

11

外国语学院

英语口译

0

0

2

3

法学院

法律(法学)

1

1

2

6

法学院

法律(非法学)

2

2

11

20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社会工作硕士

0

1

2

5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艺术设计

0

0

0

1

 

四、评选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申请表的填写与审核

1.研究生在线填写《hbs02红宝石线路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填写指南:研究生本人登陆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奖助评选→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专硕)→点击“申请”→点击“修改”,填写个人情况和获奖、科研成果等→点击“提交审核”。

备注:发表论文情况请在(论文信息→发表论文登记)处录入,此处的发表论文情况不需要点击“提交审核”。

2.导师登陆系统进行审核。

3.学院经办人员根据学院实际评审情况,登陆系统,以“批量修改”的方式填写评审结果和推荐顺序,并审核通过,推荐顺序应在同年级同专业同等级的学生中排列,如“2013级电气工程特等奖1,一等奖1-2,二等奖1-5,三等奖1-10”。

(二)学生提交的纸质材料

1.2013级2.5或3年学制的,申请表、开题报告全文复印件、答辩提纲各2份(附件三);2012级3年学制和2013级2年学制的,申请表、论文进展与科技研发阶段性成果总结报告各2份(附件四)。

2.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已通过鉴定的科研成果、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等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与原件核验后,培养单位经办人员应在复印件上签名,加盖学院印章)。

(三)报送要求

1.各培养单位收到学生提交的纸质材料后,请将2份材料分别装入两个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贴上学院、专业、研究生姓名、学号。

2.学院经办人员横向打印一份“上报名单”,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按名单顺序排列好装有学生材料的档案袋后,于4月30日前一并报送研究生院。

 

附件一、二、三、四可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http://yjsy.fzu.edu.cn/html/xzzq/zhgl/2014/10/21/8ad0fb06-f6a3-4324-adf1-bfb6a345e261.html)。

 

                                                     研究生院

                                                 2015年4月14日

 

Copyright © 2014 hbs02红宝石线路化工学院版权所有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hbs02红宝石线路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 邮编: 350108 电邮: syhg@fzu.edu.cn 电话(传真): 0591-22865220

2021年5月24日 星期一

学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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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4-14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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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研[2015]9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hbs02红宝石线路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福大研〔2011〕1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学制内在读,已交清学费,培养方式为“非定向”的2012级、2013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已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不再重复参评。

二、参评基本条件和要求

参评基本条件详见《hbs02红宝石线路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附件一)。其中,学生综合成绩的计算依据为《hbs02红宝石线路研究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附件二)。

2013级2.5或3年学制的,已开题,以开题报告质量与阶段科研成果为主要依据,具体按照附件一第三条第4点,未按时开题但有突出成果的可参评。

2012级3年学制和2013级2年学制的,主要以论文进展与科技研发阶段性成果为主要依据,如以第一作者(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也可)发表二类以上论文、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成果得到应用等。

除此之外,需特别注意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一)凡申请特等奖、一等奖者,根据对不同年级不同学制的要求,需经所在培养单位进行开题报告或论文进展公开答辩,实行末位淘汰制,答辩通过者,方可上报研究生院。各培养单位要认真组织好遴选和答辩工作,应将答辩时间、地点在举行前3天报研究生院备案,研究生院将对答辩过程进行随机检查。

(二)在推荐候选人的获奖等级和排名时,既要重视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又要注意考察申请人开题报告质量以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应将本次开题报告或论文进展公开答辩成绩作为衡量评奖等级和排名的重要依据。

(三)各培养单位上报名单时应明确推荐优先顺序,并附上公开答辩成绩。研究生院将组织同行专家对各学院推荐和上报的优秀学业奖人选进行通讯评议和专家组现场差额评选,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其中申请特等奖的候选人,必须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开题报告答辩会。每生答辩汇报时间为15分钟(不同年级不同学制答辩PPT要求与提纲详见附件三、附件四),答辩会将以研究生学术论坛的形式向全校师生开放,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未按规定程序申报和评选优秀学业奖人选,其推荐和评选结果无效。

 

三、评选名额

根据各专业人数,以及名额向工科、艰苦专业倾斜,向培养质量好的单位倾斜的原则,初步确定推荐候选人数量如下:

2012

学院

专业

特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车辆工程

0

1

1

2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机械工程

1

1

2

4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生物工程

1

1

2

4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食品工程

0

0

1

2

空间中心

测绘工程

0

1

2

3

外国语学院

英语笔译

0

1

3

6

外国语学院

英语口译

0

0

2

3

法学院

法律(法学)

0

1

3

5

法学院

法律(非法学)

2

2

10

19

2013

学院

专业

特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电气工程

2

3

7

13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控制工程

0

0

1

2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车辆工程

1

1

2

4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机械工程

1

1

3

6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计算机技术

2

2

6

12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软件工程

0

1

2

4

石油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

1

3

4

8

土木工程学院

建筑与土木工程

2

4

9

16

土木工程学院

水利工程

0

1

1

2

环境与资源学院

地质工程

0

0

1

2

环境与资源学院

环境工程

0

1

2

3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生物工程

1

1

2

4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食品工程

0

0

1

3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与通信工程

1

1

5

9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集成电路工程

1

1

2

5

化学学院

制药工程

0

0

1

3

紫金矿业学院

地质工程

0

0

1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

1

1

5

7

空间中心

测绘工程

1

1

3

5

经济与管理学院

工业工程

0

0

1

2

经济与管理学院

国际商务硕士

0

0

1

2

经济与管理学院

会计硕士

1

3

12

22

经济与管理学院

金融硕士

0

1

4

6

经济与管理学院

应用统计硕士

0

0

1

2

经济与管理学院

物流工程

0

1

3

5

外国语学院

英语笔译

1

2

6

11

外国语学院

英语口译

0

0

2

3

法学院

法律(法学)

1

1

2

6

法学院

法律(非法学)

2

2

11

20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社会工作硕士

0

1

2

5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艺术设计

0

0

0

1

 

四、评选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申请表的填写与审核

1.研究生在线填写《hbs02红宝石线路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填写指南:研究生本人登陆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奖助评选→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专硕)→点击“申请”→点击“修改”,填写个人情况和获奖、科研成果等→点击“提交审核”。

备注:发表论文情况请在(论文信息→发表论文登记)处录入,此处的发表论文情况不需要点击“提交审核”。

2.导师登陆系统进行审核。

3.学院经办人员根据学院实际评审情况,登陆系统,以“批量修改”的方式填写评审结果和推荐顺序,并审核通过,推荐顺序应在同年级同专业同等级的学生中排列,如“2013级电气工程特等奖1,一等奖1-2,二等奖1-5,三等奖1-10”。

(二)学生提交的纸质材料

1.2013级2.5或3年学制的,申请表、开题报告全文复印件、答辩提纲各2份(附件三);2012级3年学制和2013级2年学制的,申请表、论文进展与科技研发阶段性成果总结报告各2份(附件四)。

2.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已通过鉴定的科研成果、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等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与原件核验后,培养单位经办人员应在复印件上签名,加盖学院印章)。

(三)报送要求

1.各培养单位收到学生提交的纸质材料后,请将2份材料分别装入两个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贴上学院、专业、研究生姓名、学号。

2.学院经办人员横向打印一份“上报名单”,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按名单顺序排列好装有学生材料的档案袋后,于4月30日前一并报送研究生院。

 

附件一、二、三、四可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http://yjsy.fzu.edu.cn/html/xzzq/zhgl/2014/10/21/8ad0fb06-f6a3-4324-adf1-bfb6a345e261.html)。

 

                                                     研究生院

                                                 2015年4月14日

 

hbs02红宝石线路

地址:中国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邮编: 350108

电话(传真): 0591-22865220 电邮: syhg@f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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