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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2012年国家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安排

发布日期:2012-01-04 阅读量:

各研究单位、各位老师:

    按学校安排和要求(见附件,请认真阅读),为了保证2012年本院国家基金项目申请数量和质量,学院做出如下具体部署,请各单位和各位老师予以高度重视,并配合学院的组织安排。

1、申请书的集中修改

    为了提高申请书的质量,学院将聘请院内有经验的老师在假期帮助大家面对面修改。修改将分两次进行。

第一次:时间:2012年1月15日,地点:怡山大厦

请申报2012年度国家基金的老师,于2012年1月13日之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五份提交到学院科研办陈伟斌老师处(22866237,嘉锡楼403),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办邮箱(hxhgky@fzu.edu.cn,hxhgky@163.com),并作好10分钟的PPT汇报准备。学院将组织专家听取各位老师的项目申请汇报,并进行点评。

第二次:时间:2012年2月15日,地点:怡山大厦

进行形式审查,并进行第二次的面对面修改。请申请者于2011年2月13日之前第一次修改后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二份提交到学院科研办陈伟斌老师处(22866337,嘉锡楼403),并具体落实到怡山大厦进行修改的时间。

2、申请书的正式提交

    2012年3月6日之前请项目申请人将正式的提交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办邮箱(hxhgky@fzu.edu.cn,hxhgky@163.com),并将打印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二份(均要求原件,包括分析和光催)到学院科研办陈伟斌老师处(22866337,嘉锡楼403)。电子版申请书请“检查保护”,文件名请用:×××< 指申请人姓名>2012年国家基金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书的内容和版本号应保持一致。

备注:对于历年来国家基金项目申报成绩优异的光催化团队和分析化学团队,由团队内部自行组织讨论和修改,可不参加本次学院组织的申请书修改。但请光催化团队申请青年基金的老师参加学院组织的申请修改。


关于申报201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含管理学部)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于近日发布了“关于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以下简称“通告”,登录http://www.nsfc.gov.cn/Portal0/InfoModule_396/36130.htm查阅),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申报201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含管理学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人根据“通告”要求,认真阅读并遵照《2012年度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有关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2012版申请书在基金委网站提供下载。下载内容请置于同一目录下,以保证申请书的正常启用。电子版“指南”和申请书请于2012年1月1日后登陆基金委网站下载:www.nsfc.gov.cn.

    二、2012年基金委对资助格局及资助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1、面上项目:平均资助强度提高到80万元/项(各学科有差别)。

2、新设立“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3、在面上项目中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该项目仅面向2009年获得资助、将于2012年12月结题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计划资助项数为当年结题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总数的5%。“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填写方式,填写和提交申请书的具体要求,将于2012年4月1日在基金委网站上公布。符合申请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如果在集中接收期间已经申请了面上项目,将不能申请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

4、扩大了在线填写申请书的项目类型:除了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和重点项目离线(下载WORD文档)填写外,其余项目均在线(登录isis系统)填写(除了主持过、正在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以及往年已获得在线填写账号的申请者之外,准备申报2012年在线填写类项目的申请者请于2012年1月10日之前将本人的姓名及邮箱告知校科技处,以便统一分配在线申报账号)。

5、2012年新版申请书增加了英文摘要、英文关键字等要求。

6、对在站博士后申请项目的依托单位承诺制度。

7、2012年部分学科领域拟试行“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选择,包括地理学(D01及其下属申请代码)、电子学与信息系统(F01及下属申请代码)和肿瘤学I(H1601至H1614申请代码)。上述学科领域项目的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简表时,应参考“试点学科领域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一览表”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该一览表详见基金委网站(www.nsfc.gov.cn)“受理申请”栏目下的“特别关注”。

8、基金委从2011年12月15日起逐步对原项目申报系统(ISIS系统)进行功能升级,升级后的系统使用手册请点击http://isis.nsfc.gov.cn/portal/2012_prp_t_usr.ppt">此处查阅。

    上述有关具体内容和要求,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指南”和“通告”。

    三、申报材料与填写注意事项

    1、填写注意事项:

    ●填写“基本信息”页:

    (1)“工作单位”栏应填写“hbs02红宝石线路/×××学院(无依托学院的独立科研机构填写“hbs02红宝石线路/×××研究机构)”;

    (2)项目组成员中有外单位人员即视为有合作单位,要填写合作单位信息、盖合作单位法人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合作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家;

    (3)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4)除特殊说明的以外,申请书中的研究起始年月一律填写2013年1月,终止年月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一律填写201*年12月;

    ●填写“项目组主要成员”页:每年工作时间(月)栏不宜填满12个月。

    ●填写“经费申请表”页: 劳务费只能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在编人员不得列支劳务费。有要求比例控制的经费款项说明如下:

    (1)申报青年、面上项目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不超过申请总经费的15%;

    研究生劳务费不超过申请总经费的15%;

    学校管理费为申请总经费的5%。

    (2)申报重点或重大项目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不超过申请总经费的10%;

    研究生劳务费不超过申请总经费的10%;

    学校管理费为申请总经费的5%。

    (3)申报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不超过申请总经费的20%;

    研究生劳务费不超过申请总经费的10%;

    学校管理费为申请总经费的5%。

    ●填写“报告正文”中:

    (1)个人简历栏目中要详细提供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的工作简历和受教育(包括学校和专业名称、导师姓名等)情况与以往获基金资助、结题、发表相关论著等情况。工作基础和参考文献部分中涉及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的论文应该为已正式发表论文,要求列出杂志名称、全部作者姓名及顺序、论文题目、发表的年份、卷期号、页码等;

    (2)填写“(三)经费使用说明”时,需根据“经费申请表”中所填内容用文字加以说明,不能为空。

    2、申请书中某些栏目的内容若没有,请不要把栏目删除,写上“无”即可。

    3、项目组成员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代签,以避免出现超项问题。

    4、项目申请人无博士学位、且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应当提供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签字的推荐函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应当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四、工作进度安排

    1、项目申请人下载、填写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书。

    2、请各有关学院、有关单位科研秘书依据上述“三、申报材料与填写注意事项”的相关要求,对本单位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请各有关学院、有关单位组织专家,对本单位所申报的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书提出修改建议,并将相关建议反馈给各项目申请人。

    3、项目申请人参考修改建议,对项目申请书进一步提炼之后,将电子版以及打印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两份(所有纸质材料均要求原件)提交给单位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汇总后于2012年3月8日之前统一报送至校科技处。电子版申请书请“检查保护”,文件名请用:×××< 指申请人姓名>2012年国家基金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书的内容和版本号应保持一致。

    五、其他注意事宜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1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

2、校科技处不受理老师个人提交的材料,所有材料均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汇总并报送至我处。超过接收材料截止时间的,我处将不予接收。

3、我校科研人员作为项目成员参与外单位科研人员主持申报的2012年国家基金项目时,如需在申请书上加盖我校公章,校科技处将统一于2012年3月8日前每周二、周五受理盖章事宜。盖章时请多备一份所要盖章的申请书(经我校科研人员签字),以便校科技处留底之用。

    4、校科技处联系人:邱启荣;电话:22865524 ;Email:qqrkyc@fzu.edu.cn ; 办公地址: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312。

 

 

                                                校科技处

                                               2011、12、23

Copyright © 2014 hbs02红宝石线路化工学院版权所有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hbs02红宝石线路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 邮编: 350108 电邮: syhg@fzu.edu.cn 电话(传真): 0591-22865220

2021年5月24日 星期一

学生工作

化学化工学院2012年国家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安排

发布日期:2012-01-04 阅读量:

各研究单位、各位老师:

    按学校安排和要求(见附件,请认真阅读),为了保证2012年本院国家基金项目申请数量和质量,学院做出如下具体部署,请各单位和各位老师予以高度重视,并配合学院的组织安排。

1、申请书的集中修改

    为了提高申请书的质量,学院将聘请院内有经验的老师在假期帮助大家面对面修改。修改将分两次进行。

第一次:时间:2012年1月15日,地点:怡山大厦

请申报2012年度国家基金的老师,于2012年1月13日之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五份提交到学院科研办陈伟斌老师处(22866237,嘉锡楼403),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办邮箱(hxhgky@fzu.edu.cn,hxhgky@163.com),并作好10分钟的PPT汇报准备。学院将组织专家听取各位老师的项目申请汇报,并进行点评。

第二次:时间:2012年2月15日,地点:怡山大厦

进行形式审查,并进行第二次的面对面修改。请申请者于2011年2月13日之前第一次修改后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二份提交到学院科研办陈伟斌老师处(22866337,嘉锡楼403),并具体落实到怡山大厦进行修改的时间。

2、申请书的正式提交

    2012年3月6日之前请项目申请人将正式的提交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办邮箱(hxhgky@fzu.edu.cn,hxhgky@163.com),并将打印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二份(均要求原件,包括分析和光催)到学院科研办陈伟斌老师处(22866337,嘉锡楼403)。电子版申请书请“检查保护”,文件名请用:×××< 指申请人姓名>2012年国家基金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书的内容和版本号应保持一致。

备注:对于历年来国家基金项目申报成绩优异的光催化团队和分析化学团队,由团队内部自行组织讨论和修改,可不参加本次学院组织的申请书修改。但请光催化团队申请青年基金的老师参加学院组织的申请修改。


关于申报201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含管理学部)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于近日发布了“关于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以下简称“通告”,登录http://www.nsfc.gov.cn/Portal0/InfoModule_396/36130.htm查阅),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申报201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含管理学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人根据“通告”要求,认真阅读并遵照《2012年度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有关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2012版申请书在基金委网站提供下载。下载内容请置于同一目录下,以保证申请书的正常启用。电子版“指南”和申请书请于2012年1月1日后登陆基金委网站下载:www.nsfc.gov.cn.

    二、2012年基金委对资助格局及资助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1、面上项目:平均资助强度提高到80万元/项(各学科有差别)。

2、新设立“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3、在面上项目中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该项目仅面向2009年获得资助、将于2012年12月结题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计划资助项数为当年结题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总数的5%。“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填写方式,填写和提交申请书的具体要求,将于2012年4月1日在基金委网站上公布。符合申请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如果在集中接收期间已经申请了面上项目,将不能申请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

4、扩大了在线填写申请书的项目类型:除了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和重点项目离线(下载WORD文档)填写外,其余项目均在线(登录isis系统)填写(除了主持过、正在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以及往年已获得在线填写账号的申请者之外,准备申报2012年在线填写类项目的申请者请于2012年1月10日之前将本人的姓名及邮箱告知校科技处,以便统一分配在线申报账号)。

5、2012年新版申请书增加了英文摘要、英文关键字等要求。

6、对在站博士后申请项目的依托单位承诺制度。

7、2012年部分学科领域拟试行“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选择,包括地理学(D01及其下属申请代码)、电子学与信息系统(F01及下属申请代码)和肿瘤学I(H1601至H1614申请代码)。上述学科领域项目的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简表时,应参考“试点学科领域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一览表”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该一览表详见基金委网站(www.nsfc.gov.cn)“受理申请”栏目下的“特别关注”。

8、基金委从2011年12月15日起逐步对原项目申报系统(ISIS系统)进行功能升级,升级后的系统使用手册请点击http://isis.nsfc.gov.cn/portal/2012_prp_t_usr.ppt">此处查阅。

    上述有关具体内容和要求,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指南”和“通告”。

    三、申报材料与填写注意事项

    1、填写注意事项:

    ●填写“基本信息”页:

    (1)“工作单位”栏应填写“hbs02红宝石线路/×××学院(无依托学院的独立科研机构填写“hbs02红宝石线路/×××研究机构)”;

    (2)项目组成员中有外单位人员即视为有合作单位,要填写合作单位信息、盖合作单位法人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合作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家;

    (3)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4)除特殊说明的以外,申请书中的研究起始年月一律填写2013年1月,终止年月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一律填写201*年12月;

    ●填写“项目组主要成员”页:每年工作时间(月)栏不宜填满12个月。

    ●填写“经费申请表”页: 劳务费只能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在编人员不得列支劳务费。有要求比例控制的经费款项说明如下:

    (1)申报青年、面上项目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不超过申请总经费的15%;

    研究生劳务费不超过申请总经费的15%;

    学校管理费为申请总经费的5%。

    (2)申报重点或重大项目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不超过申请总经费的10%;

    研究生劳务费不超过申请总经费的10%;

    学校管理费为申请总经费的5%。

    (3)申报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不超过申请总经费的20%;

    研究生劳务费不超过申请总经费的10%;

    学校管理费为申请总经费的5%。

    ●填写“报告正文”中:

    (1)个人简历栏目中要详细提供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的工作简历和受教育(包括学校和专业名称、导师姓名等)情况与以往获基金资助、结题、发表相关论著等情况。工作基础和参考文献部分中涉及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的论文应该为已正式发表论文,要求列出杂志名称、全部作者姓名及顺序、论文题目、发表的年份、卷期号、页码等;

    (2)填写“(三)经费使用说明”时,需根据“经费申请表”中所填内容用文字加以说明,不能为空。

    2、申请书中某些栏目的内容若没有,请不要把栏目删除,写上“无”即可。

    3、项目组成员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代签,以避免出现超项问题。

    4、项目申请人无博士学位、且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应当提供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签字的推荐函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应当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四、工作进度安排

    1、项目申请人下载、填写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书。

    2、请各有关学院、有关单位科研秘书依据上述“三、申报材料与填写注意事项”的相关要求,对本单位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请各有关学院、有关单位组织专家,对本单位所申报的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书提出修改建议,并将相关建议反馈给各项目申请人。

    3、项目申请人参考修改建议,对项目申请书进一步提炼之后,将电子版以及打印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两份(所有纸质材料均要求原件)提交给单位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汇总后于2012年3月8日之前统一报送至校科技处。电子版申请书请“检查保护”,文件名请用:×××< 指申请人姓名>2012年国家基金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书的内容和版本号应保持一致。

    五、其他注意事宜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1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

2、校科技处不受理老师个人提交的材料,所有材料均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汇总并报送至我处。超过接收材料截止时间的,我处将不予接收。

3、我校科研人员作为项目成员参与外单位科研人员主持申报的2012年国家基金项目时,如需在申请书上加盖我校公章,校科技处将统一于2012年3月8日前每周二、周五受理盖章事宜。盖章时请多备一份所要盖章的申请书(经我校科研人员签字),以便校科技处留底之用。

    4、校科技处联系人:邱启荣;电话:22865524 ;Email:qqrkyc@fzu.edu.cn ; 办公地址: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312。

 

 

                                                校科技处

                                               201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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