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上午,我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在泉港楼南304会议室举行,以读书会的形式开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学院中心组成员以及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科级干部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叶志清书记主持。
会上,叶志清书记带领与会成员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一书,从“为什么学?学什么?怎么学?”三个方面深入解读了《学习纲要》,并一起浏览了纲要全文目录,把握纲要全文主线,划出各章节学习重点。把《学习纲要》作为下一阶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的重要指导材料,通过对《学习纲要》的深入学习,真正理解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政治站位的重要论述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同时强调,大家在学习时按照中央通知要求,认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多思多想、学深悟透,系统全面、融会贯通,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上下功夫,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用理论武装头脑,为学院双一流学科、福建实验室建设实践提供理论指导。
接着,会议还学习了近期党内最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13项工作条例,会议要求,学院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党内的各项工作条例,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党内行为,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学院党的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从每个党员干部自身做起,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叶书记强调,作为学院处科级干部一定要准确把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把认真做好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工作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强不强、能不能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确保重大事项向党中央请示报告、由党中央决定。学院各级党组织要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体、事项、程序和方式开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和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
通过学习讨论,与会同志一致表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最根本的是要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