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我校55周年校庆之际,我院杰出校友、香港新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杨鸿耀先生捐赠人民币100万元,设立“鸿耀奖教奖学金”,支持学院的学科及人才队伍建设。为了做好2019年度奖教金评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根据《石油化工学院杨鸿耀奖教金评选条件(修订)》,参评教师应积极参与学院各项活动,思想觉悟高,顾全大局;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关心学院学科建设,关爱他人,为学院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威信。
(一)教学优秀奖
教学效果得到学生和其他老师同事好评,课堂教学测评成绩在学院前列,同时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学院课堂教学质量优秀奖,获学院最佳一节课竞赛一等奖,或获得校级“最佳一节课”二等奖及以上。
2、获省部级及以上教研项目或教学成果奖;
3、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
4、在核心期刊以及高水平刊物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2篇及以上,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5、培养和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二)科研优秀奖
科研成果突出,取得高水平的学科建设成果,同时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重大国家级科研立项一项及以上;
2、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技奖励;
3、获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一项及以上且发表顶级期刊一篇及以上;
4、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 或 相当于国家级横向科技开发协作项目一项及以上且有重要科技转让成果。
(三)进修资助专项基金
资助优秀青年教师到境外或国外著名高校进修学习或学术交流。
1、预期取得高水平的论文成果或其他科研成果;
2、已经获批去境外单位进修或访问。
二、申请和评选程序
符合条件的教师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鸿耀奖教金”申请表(教学优秀奖)》、《“鸿耀奖教金”申请表(科研优秀奖)》或《“鸿耀进修资助专项基金”申请表》,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截至2019年12月31日。电子版于5月23日17:00前发送至蒋林娟邮箱31904818@qq.com,纸质版材料于5月25日前交至交至院党委办。已经获过杨鸿耀教学、科研优秀奖及进修资助的不再参评。
石油化工学院党委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