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队、各位老师:
学校于4月17日发布《hbs02红宝石线路旗山、怡山校区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7月1日起办公面积除每人11平方米外(行政人员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配置),超出面积按288元/平方米·年缴费;所有科研用房按144元/平方米·年缴费。为了做好缴费数据确认工作,请各团队、老师核对用房使用情况表(见附件2),核对责任人、团队名称是否有误,空缺的予以补充,同时注明是否为师生办公室,于6月6日前发至欧国庆邮箱404874375@qq.com,其余问题通知如下:
一、由于教师办公室已安排在泉港楼,5/6号楼原作为教师或学生办公室的请移至泉港楼,钥匙于12日前交至欧国庆;
二、实验用房需要退回学校的,请12日前报至欧国庆,待确认后完成搬离;
三、6月7日上午9:00,请各团队安排人员在6号楼大厅集合,与学院一同逐一确认房产使用情况,请提前将参加人员信息报至欧国庆;
四、缴费时除个别尚未融入团队的以个人为单位缴费外,其余由团队为单位进行缴费;
五、对于泉港楼教师办公室超出标准的,学院有权进行整合或另行安排人员。
附件1:《hbs02红宝石线路旗山、怡山校区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用房使用情况表
石油化工学院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