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位老师、同学:
我院泉港校区大门机动车辆智能通行系统已启用,为了更好地管理进出车辆,保障校内交通安全,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实行机动车辆智能通行系统登记审批制度,具体如下:
一、校外单位车辆
须经常进出校园的校外单位车辆,填写《我院石油化工学院校外车辆申办智能通行系统登记表》,并提供表中要求材料,交至学院办公室王松锋老师处(图书馆102)。经学院审批后予以加入机动车辆智能通行系统,一名驾驶员名下限报一辆。
临时进出校园的校外单位车辆,不予加入机动车辆智能通行系统,经被访者确认后予以通行。
二、学院教职工车辆
请填写《我院石油化工学院教职工车辆申办智能通行系统登记表》并提供表中要求材料,交至办公室王松锋老师处。经学院审批后予以加入机动车辆智能通行系统,每位教职工名下限报两辆。
三、学院学生车辆
请填写《我院石油化工学院学生车辆申办智能通行系统登记表》并提供表中要求材料,由辅导员审核后,将表格交至办公室王松锋老师处。经学院审批后予以加入机动车辆智能通行系统,每位学生名下限报一辆。
附件:
1、《校外车辆申办智能通行系统登记表》
2、《教职工车辆申办智能通行系统登记表》
3、《学生车辆申办智能通行系统登记表》
我院石油化工学院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