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位老师:
根据2017年1月4日学院党政会有关泉港及旗山校区师生办公室分配原则,现将分配方案通知如下:
一、泉港校区
(一)教师办公室(图书馆4楼):
工催:407/408
材化:409/415
化工: 416/417
过控:418/419
教师办公室每间配备10张1.5*1.5米办公屏风位,一张小会议桌椅,若干铁皮双门柜
(二)研究生办公室(实验1号楼南面)
工催:201
材化:202
化工:203
过控:204
研究生办公室每间配备20-25张1.3*1.3左右尺寸办公屏风位,若干铁皮双门柜
二、旗山校区
(一)分配标准
按目前在职人员省级以上人才24平方米,正高18平方米,副高12平方米,其他人员9平方米,按系核算进行分配,同时再乘以0.5作为研究生及后期引进人员预留办公室。
(二)房源
根据房源情况,南楼按各单位面积的45%抽签决定;北楼按55%面积抽签决定(见附件,抽签时间另行通知)。南楼配备办公家具与泉港目前行政人员一致(1.5米长长条桌),北楼配备与泉港校区教师及研究生一致。
附件:师生办公室分配
石油化工学院
2017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