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我院根据学生处下发的《关于上报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术期刊及论文认定标准》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我院《2017年我院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名额分配原则
关于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在考虑我院不同专业发表论文难度不一且相关专业同类别期刊层次的划分标准不同等具体情况,我院根据化学工程(学术型)、化学工艺、工业催化、化工过程机械及化学工程(专硕型)的各自专业人数占总人数的百分比分配学校下拨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在计算不同专业分配名额时若出现小数,取其整数,若名额不满一人则分配一个名额),如若按此方法有名额余下,则视为机动名额(分配原则见本文第三点)。
关于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在考虑我院每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有限的基础上,不进行专业分配名额。
二、择优原则
各专业根据分配名额推荐优秀的硕士研究生,最低要求则参考附件中的第二大点(即:申请条件),若满足最低要求的硕士研究生数超过分配名额,则按照发表的期刊论文或授权的发明专利所对应的分值总和从高到低择优推荐;若满足最低要求的硕士研究生数低于分配名额,则按实际满足最低要求的硕士研究生数推荐,多余的名额则视为机动名额。
关于博士研究生获国家奖学金的推荐原则,第一:满足最低要求,参考附件中的第二大点(即:申请条件),第二:若多名博士满足最低要求,则按照发表的期刊论文或授权的发明专利所对应的分值总和从高到低择优推荐。
三、机动名额分配的原则
除去各专业推荐的合格硕士研究生,其余硕士研究生可按照机动名额分配的原则择优推荐,机动名额分配的顺序如下
第一顺位:优先考虑满足附件中的最低要求者,若人数超出机动名额数,则按照发表的期刊论文或授权的发明专利所对应的分值总和从高到低择优推荐;
第二顺位:优先考虑满足附件中第二大点的第六小点但未能达到综合成绩或综合素质测评的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即只满足了综合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的其中一项),综合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都不满足者不予考虑,考试不及格者不予考虑。若人数超出剩余的机动名额数,则再按照发表的期刊论文或授权的发明专利所对应的分值总和从高到低择优推荐;
四、最终推荐名单排序原则
合格者优先且按照发表期刊论文或授权发明专利所对应的分值总和从高到低排序,破格者次之且按照发表期刊论文或授权发明专利所对应的分值总和从高到低排序。
五、发表的期刊论文或授权的发明专利所对应的分值规定如下:TOP期刊 30分,I区期刊15分,II区期刊5分,III区期刊2分,授权发明专利1.5分,IV区或EI期刊论文1分,国内核心期刊0.5分。
我院石油化工学院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