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心:
根据教育部和我校《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hbs02红宝石线路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辅导员选聘工作的通知》《关于组建hbs02红宝石线路第25届研究生支教团有关工作安排》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并规范我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管理工作,使推免生工作做到公平、公正、科学规范、择优选拔,现将我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江莉龙、施卫华
副组长:侯琳熙、林航、李 玲
成员:伍宇翔、梁诗景、杨 臣、张朱武、刘 曦、刘 杰、滕 霖
秘 书:何 杰、陈小乔
二、推免名额和考核名额
1.各专业根据学业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按照推免计划数与入围考察人数比例为1:1.25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2.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如下表:
专业 |
计划推免生名额 |
入围考察人数 |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 |
17 |
21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 |
5 |
6 |
油气储运工程专业 |
3 |
4 |
三、学业条件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科研创新潜能和专业能力倾向。纳入学业综合成绩计算的课程中不得有应修但未获得学分的课程,且成绩排名和应修课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学业综合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含)35%,不得有补考或重修的课程;学业综合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含)20%,允许有1门补考或重修的课程。
2.校内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74分以上(含74分),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80分以上(含480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的合格分数线,可视为英语考试成绩符合推免要求。
3.对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推免计划(如支教团、部属院校及科研院所定向补偿计划等)也参照本推荐条件执行。
4.按照国家文件精神,对于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不受上述业务条件限制,不拘一格加以选拔,推荐程序及要求如下:
(1)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2)对于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须经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正教授联名推荐。
(3)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特殊学术专长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鉴定,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4)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审核鉴定意见要明确并经专家审核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存档。
(5)参加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含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获得全国金、银、铜奖项目的成员名单中排名前三(项目成员排序以最终获奖证书为准),且学业综合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分别排名前35%(金奖)、前25%(银奖)、前20%(铜奖)的本科生,可被认定具备“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基本条件,免答辩资格审查,但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公开答辩,由专家审核小组和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推荐。
四、综合测评
1.推荐工作按《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hbs02红宝石线路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的规定进行。
2.综合测评成绩构成:综合测评成绩由学业综合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评组成,其中学业综合成绩占比90%,综合素质测评占比10%(其中本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和学科竞赛占7%,其他占3%),即:综合测评成绩=学业综合成绩*90%+综合素质测评*10%。
综合素质测评内容涵盖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项目,具体细则见附件三。
五、推免生遴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报名,由本人自愿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hbs02红宝石线路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一,并提交相应奖项证明材料及成绩单,(符合推免条件但放弃的同学需要提供放弃推免资格承诺书,本人签字按手印。)于9月15日12:00前将推免生材料(包括放弃推免资格承诺书)交至学院何杰老师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9月16日,由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确定初选名单并向本单位党委和纪检委员汇报。
3.学院上报的拟推免生名单须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最后由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生名单并在校内网站公示。
六、在公示期间有异议或需申诉者,请在上班时间拨打电话0591-22865235。
附件1.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附件2.推免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3.石油化工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能力成绩评分细则
附件4.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学生情况说明表
石油化工学院
二○二二年九月十四日